■ 专家说法
解乱局 政府应给予公众监督权
西坝河路占道停车场被层层转包只是个案,但据新华社记者调查,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最终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其中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什么没能把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财政评论员刘艳认为,政府应将停车收费权力收回,重新公开公正招标。
“可以说目前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行业已经乱象丛生、利益层级固化,企业在不符合规定的层层转包中,有大量中间利润被截留,更多停车费进入私人腰包没有还利于民。”刘艳表示,依靠企业自己改自己,是难以改好的,而政府的督促治理亦收效甚微,目前根治占道停车收费乱象的唯一方法是政府得把权力收回去,收回去重新进行公开公正的招标。
此外,还应给予公众对停车费的收支情况监督权,停车费是属于非税收类公共财政收入,它的收入和支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公民很难通过政府正规财政报告看到。
“虽然《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提及公示的条文,但并未写明如果不公示怎么办。追责这一环节没有明确,那就全凭自觉,等于只是一个道德约束。”刘艳认为,政府应加大停车费收入的公示力度,应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财政收入不公示后的追责。
同时,在停车位的管理方面,刘艳认为,政府应缩减内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归属。
“目前停车费管理问题涉及12个部门,各部门交叉管理,这不利于针对停车行业问题的追究”。刘艳称,部门之间协调得当会事半功倍,但现实问题是具体追责难以明晰,管理主体不明确。刘艳建议将各部门职能归到一个部门管理,该主管部门可以进行招投标及日常监督,其他部门仅仅做协调配合及后期审查。(记者 何光 实习生 王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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