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私
送购房款换来设备供应权
2008年 陈志中多次收受好处,为余某雄拿到珠江医院采购权提供帮助
为了表示感谢,余某雄送给了陈志中2万元。“在2008年前后那几年,社会各行各业拿‘回扣’拿红包现象普遍存在,逢年过节收礼送红包觉得是人之常情,觉得风气就是这样。”陈志中事后反省。
2008年,余某雄又得知陈志中计划在白云区某小区买房,为了能在业务中继续得到陈志中的支持,他多次陪陈志中前往看房,并帮陈支付了2万元购房诚意金,随后又送给陈志中25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
一来二往,医院上下都知道两人的关系不一般,这为余某雄接下来能顺利拿到珠江医院采购权做好了铺垫。在陈志中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余某雄所控制的公司向珠江医院供应医疗器械、设备金额5207.67万元,供应医疗耗材物品累计2602.9万元。
另外,儿子公司建立之后,生意一直很惨淡,眼看儿子忙得焦头烂额,陈志中便“拜托”余某雄为陈某巍的生意铺路搭桥。陈志中之所以谎报儿子履历,就是希望不要有人通过陈某巍查到自己头上,但是事与愿违。
受贿
进口车现金礼品无不笑纳
2007年~2009年 陈志中多次收受惠州市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洪赠送财物
已放松警惕的陈志中一发不可收拾,大至房子车位,小至摄像机、空调、眼镜、烟酒等无不笑纳。经查,陈志中共收受余某雄赠送财物合计160.23万元。
交友不慎,友情不纯送房送车,这是贿赂的普遍现象。为进一步查清陈志中受贿背后的关系网,办案人员决定从陈志中的车辆着手。
2007年,还是学生的陈某巍,名下却有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进口丰田汉兰达。经查发现,该车购买时的付款方既不是陈志中也不是陈某巍,而是惠州市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易记录显示,付款所用的银行卡所有人正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陈某洪。
原来,2007年,陈某洪得知陈志中想买一辆车,于是就以陈某巍的名义购买了这辆汉兰达给他,并帮忙支付购车款、税费等52.98万元;2009年,陈志中的房子装修,陈某洪立马提着十几万现金到他家中。对于这些,陈志中都一一笑纳。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军 通讯员 陈光磊)
(编辑 李子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