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管理将实行谁借谁还 中央不再兜底(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周丽平 2014-10-08 15:32 |
对城投债短期影响偏正面
为有效化解风险,在建立长效机制的同时,《意见》还对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提出了明确措施。此外,针对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后,可能导致在建项目因资金问题出现“半拉子”工程的问题,财政部明确表示,既要积极推进,也要谨慎稳健,做好新老转换之间的顺利衔接。
《意见》一是要求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项目续建和收尾。二是允许地方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短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此外对重新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在建项目,有融资协议的允许继续按协议融资;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
对于新规对城投债市场的影响,多数市场人士认为偏正面和积极。管清友认为,存量债务依然会保,利好存量城投债,《意见》强调保证在建工程建设,且公共部门加杠杆是稳增长措施为数不多的政策选项,存量城投违约风险下降。此外,随着大改革趋势是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享受政府信用背书的存量城投债将越来越稀缺。
而国泰君安首席债券研究员徐寒飞认为,《意见》和答问内容对整体城投债的影响是偏积极和正面的,主要体现在增加地方政府合法融资渠道、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但考虑到投资者预期和对政策解读的分歧,也存在一定的局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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