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70家社会组织获免税资格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肖烨 2014-09-25 11:36 |
9月24日,东莞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三次常委会,就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议政。会议透露,东莞将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扩大积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对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党员,将扩大选拔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并逐步增加异地务工人员在各级“两会”代表、委员中的名额;作为异地务工人员融入试点,寮步、东城等镇街将打造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示范区。
使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社区
在会议上,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代表市社工委介绍了全市社会建设情况。
邓志广说,东莞建成了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基础平台。尤其是对于异地务工人员,将通过项目合作、人员培训、资金扶持等方式,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发挥他们在人口计生、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据介绍,东莞将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健全以积分制为基础的配套政策,扩大积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确立有利于流动人口家庭团聚的政策导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
市社工委表示,将扩大选拔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党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试点工作,适当增加普通户籍居民和异地务工人员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东莞将以寮步、东城等镇街作为异地务工人员融入试点,打造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示范区。
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认为,通过融入试点工作,可探索让异地务工人员从组织归属、政治参与、公共服务等全方位融入东莞的举措,使异地务工人员融入东莞社区。
要为社会组织发展松绑
东莞是全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试点市,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审批办理时限从60个工作日已压缩至20个工作日。据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介绍,截至8月,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2855家,其中社会团体5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52家,比去年同期增加508家,增长20%。
在培育社会组织方面,东莞率先开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52.6万元,吸纳企业和社会捐赠约127万元,吸收近50家社会组织在孵化基地接受孵化。此外,投入1000万元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目前已有28家社会组织获得专项资助390万元。
目前,东莞累计取消和转移政府事项506项,梳理出266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明确可由社会组织承接。其中有166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不过,在会议上,政协提案委员会认为,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接受社会捐赠以及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社会组织发展受到制约,有的甚至面临生存危机。
“作为社会公共组织,社会组织缺少资金扶持的政策;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配套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甚少,对税收减免问题不明确。目前,仅有170家社会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因此,提案委员会建议落实税法对社会组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免征或减征的税费减免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享有会费收取、政府委托培训等项目的税收减免待遇和捐赠税前扣除待遇。(记者/欧雅琴 实习生/马妍婷)
■议政建言
可剥离事业单位对政府的资源垄断,将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型为社会组织,“事退社进”、“事转社接”。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逐步有序让渡给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职能。
——提案委员会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更多是上级的“指定动作”。有时候虽然投入大量资金,但与群众认可度不成正比,资源投入性价比不高。建议建立“民情气象站”,开辟社情民意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绿色通道”,获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建立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社区各项工作最新动态,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建立“代表委员工作室”,由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轮流到工作室接待群众。
——经济委员会
加强莞籍社工人才的引导和培养工作,提高本土社工人才的数量和服务质量,以满足村(社区)和人民团体对本土社工的需求。另外,将“家庭服务类”列入省第二批《政府县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中,推进以“岗位起步、项目跟进”方式购买服务,保障白云兰家庭服务中心、妇女维权站等机构的服务资源、服务经验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社会法治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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