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务工人员有望 凭积分制享更多公共服务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肖烨 2014-09-25 11:38 |
东莞将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
昨日,市政协十二届十三次常委会召开,就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议政。记者从会上获悉,东莞将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扩大积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对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党员,将扩大选拔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并逐步增加异地务工人员在各级“两会”代表、委员中的名额。
让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社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在昨日的会议上代表市社工委介绍了全市社会建设情况。邓志广表示,东莞建成了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基础平台。尤其是对于异地务工人员,将通过项目合作、人员培训、资金扶持等方式,优化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发挥他们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东莞将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健全以积分制为基础的配套政策,扩大积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确立有利于流动人口家庭团聚的政策导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
市社工委表示,将扩大选拔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党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试点工作,适当增加普通户籍居民和异地务工人员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
记者了解到,东莞将以寮步、东城等镇街作为异地务工人员融入试点,打造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示范区。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认为,通过融入试点工作,可探索从组织归属、政治参与、公共服务等全方位融入东莞的举措,使异地务工人员融入东莞社区。
社会组织同比增长20%
东莞是全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试点市。据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介绍,截至8月份,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2855家,其中社会团体5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52家,比去年同期增加508家,增长20%。
在培育社会组织方面,东莞率先开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52.6万元,吸纳企业和社会捐赠约127万元,吸收近50家社会组织在孵化基地接受孵化。此外,投入1000万元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目前已有28家社会组织获得专项资助390万元。
目前,东莞累计取消和转移政府事项506项,梳理出266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明确可由社会组织承接。其中有166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提案委员会认为,东莞目前还没有把社会组织管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事业体系来对待。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接受社会捐赠以及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没有完善的、具体的政策规定,社会组织发展受到制约,有的甚至面临生存危机。
为此,提案委员会建议落实税法对社会组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免征或减征的税费减免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享有会费收取、政府委托培训等项目的税收减免待遇和捐赠税前扣除待遇。
建言建议:
将公益性事业单位
转型为社会组织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建议,可剥离事业单位对政府的资源垄断,将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型为社会组织,“事退社进”、“事转社接”。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逐步有序让渡给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职能。
建立“民情气象站”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建议建立“民情气象站”,开辟社情民意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绿色通道”,获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建立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社区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莞籍社工培养
市政协社会法治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加强莞籍社工人才的引导和培养工作,提高本土社工人才的数量和服务质量,以满足村(社区)和人民团体对本土社工的需求。(记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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