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3家公立医院 7年医疗纠纷赔偿近2000万元(2)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肖烨 2014-12-18 09:43 |
数据分析
15.6%医疗纠纷变成群体性“医闹”
“东莞市医疗纠纷调查与预防机制研究”是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题调研类资助项目,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日前,该课题组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
调查指定抽取了东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厚街医院等6家公立三甲医院,又分层随机抽取了常平医院、沙田医院、樟木头医院、大岭山医院、茶山医院、道滘医院、石碣医院等7家公立一二级甲等医院。
调查内容包括2007-2013年东莞市这13家公立医院医疗纠纷发生数量、群体性医闹发生情况,医疗纠纷发生后如何解决情况,医院赔偿情况,医疗纠纷与医闹发生的原因等。
从13家公立医院医疗纠纷调查统计数据看,2007~2013年度13家公立医院,医疗纠纷共发生974起,群体性医闹事件共发生152起,群体性医闹事件占医疗纠纷发生数量的15.6%。
此前,东莞市卫计局曾对媒体公布,2005年至2009年全市共发生医患纠纷677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就有157宗;而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全市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发生“医闹”事件达到了118宗。
38%的医疗纠纷是由患方原因造成
医疗纠纷是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为何最后会演变成群体性医闹?调查表明,这既有医院方面的原因,也有患者个人的原因,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
45岁的王国英患肾结石,自11月2日住进东莞市人民医院,她原本以为最多一个星期就可治愈,但因为术后出血、肺部感染,她被推进ICU抢救,捡回了一条命,差不多50天了,仍没有康复。
王国英和丈夫认为,这是医生手术不当所致,“而且医生的态度很不好,话很难听”。但医生却告诉记者,王国英目前的状况是手术中、手术后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之一,“在手术之前我已详细地告知他们手术风险,他们也是签字同意了的”。
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对“医方期望值太高”,“医学常识缺乏”,这是患者方的原因,发展到最后势必发生医疗纠纷。统计表明,因患者方原因引发医疗纠纷的占到了近38%。
此外,因医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原因引发医疗纠纷占43.6%,因社会方面原因引发医疗纠纷占18.4%。而患者个人原因中,因对医方期望值太高、对医学缺乏常识引发纠纷占到了18%。
(本版图表数据来源于东莞市社科院、东莞市卫计局等部门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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