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29个领域将有新规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肖烨 2015-01-15 10:07 |
1月14日,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东莞将在29个领域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其中15项为新制定,14项为修订,涉及15个部门。
社会民生成关注重点
《通知》指出,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旨在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指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今年拟制定或修订的新规中,社会民生事务和公共设施是重头戏。如民政局将修订《东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今年9月还拟报送《东莞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市社保局将制定《东莞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房管局将制定《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文广新局将修订《东莞市广播电视管理规定》。市环保局将修订《东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
城管局是今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任务最重的局之一。从本月开始,该局有涉及城市绿化管理、公园管理、燃气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区余泥渣土管理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陆续修订报送,此外还将制定《东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新规力促改革发展
今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一些新的城市经济发展领域也将有新规予以规范。
如市交通局将制定《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预计6月上报。市工商局在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和约束管理等重点改革领域也将出台新规。此外,今年东莞还将出台《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会体育组织管理办法》。
新规起草有分歧需说明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程序、内容的公开透明予以高度关注。
《通知》要求,起草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起草任务。送审稿应当经过起草责任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按照《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市政府。
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对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对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相关机关、组织和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充分协调。对重大意见的协调和处理情况,起草责任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中予以载明。 (记者/段思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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