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亚湾新区用海规划:2017年用海面积3923公顷
来源:惠州日报 编辑:肖烨 2014-11-07 11:28 |
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布局图 (图片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
《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区域建设用海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日前公示,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规划》,近期(2014—2017年)用海面积3923公顷,其中围填海1156公顷;中期(2018-2020年)用海面积2565公顷,围填海834公顷;远期(2021—2030年)用海面积2593公顷,围填海1160公顷。
《规划》的区域建设用海是指新增加的港口建设用海和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而海洋渔业、旅游、特殊利用及保护区等不列入《规划》的用海范围。
除已论证允许外不宜再扩大围填范围
据了解,我市3856平方公里海域中,海洋捕捞和海洋保护分别占海域面积的26%和21%,开发利用约占3%。开发强度较大的仅以惠州港和石化区的大亚湾北岸约50公里海岸线周边海域,面积约30平方公里左右,绝大部分海域仍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惠州环大亚湾新区是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一大平台。大亚湾北岸西部承担着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及以港口为枢纽的物流基地两大任务。土地资源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完成两大任务,需要占用较多的土地面积,而陆域受山体迫近海岸,平地的土地资源已无法满足其需求,因此通过围填海,增加土地面积,是唯一解决用地矛盾的途径。
为了保护大亚湾天然深水良湾条件,适应深水良港建设,除已论证允许围填面积外,不宜再扩大围填面积和范围。此外,虽然所有围填海均进行过环境影响的论证和评估,但其实施后的后果如何,必须加强监测监视和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把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规划》同时指出,建设用海必须坚持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优先,保护海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坚持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的围填海面积在经调查论证的围填海面积范围内,是合理和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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