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东江湾”涉嫌欠薪 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2)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肖烨 2015-01-23 10:19 |
事件经过:工人做工半年仅拿到生活费
19日上午,南方日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位于江北云山东路南侧楼盘有工人追讨工资。记者赶赴现场,在楼盘营销中心前广场,工人代表冯文进告诉记者,他们是前年在21克拉开发商深圳又一居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东江湾做工,有40多个工人,开发商拖欠的工人工资接近50万元,来回协商多次,但开发商一拖再拖,不愿支付。
除了冯文进为代表的一批工人,另有楼盘在施工的永盛建筑有限公司的建筑工人聚集在项目的工地门口。工友代表朱家平对记者说:“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投诉无门,现在做了大半年工,除了这几个月的生活费,一分工钱都没拿到,孩子和老人还等着我们回去过年呢。”
关于欠薪数目,工友们算了一笔账,永盛建筑公司在这个项目的工人有100多人次,按照普工200元/日,技工300—350元/日计算,每月总工钱达到80万—90万元。半年来开发商除了分五次支付了62万工人生活费,另有近500万元的工资拖欠着。
朱家平说,实际上开发商不是没钱支付,而是明明有钱就是不愿付给工人。在上午的争论过程中,开发商项目经理吴晓鸥说给钱可以,但要工人签订借款协议,工人拿到钱后按5分息付利息给开发商。
惠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开发商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需负法律责任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又一居房地产公司无人出面回应。19日下午,记者拨通又一居地产东江湾项目经理吴晓鸥的电话,得知记者身份后,吴迅速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一直无法接通。
针对这一情况,惠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何姓队长称,监察大队目前已经介入调查。何队长表示,相关责任通知书已经发给深圳又一居公司,需要又一居根据工人反映的情况提供相关材料,若开发商不认为有争议,将告知工人申请劳动仲裁来裁决。
何队长介绍,很多包工头将工人工资捆绑在工程款里面,将追讨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混为一谈,实际上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范畴。此外,由于工人工资由施工单位支付,要看是否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人工资,如果相互关联,开发商才负有法律责任。何队长介绍,当前监察大队一直在进行大检查,努力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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