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生入深 未购房享一次性6千租房补贴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肖烨 2014-12-18 09:55 |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记者17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的。
《办法》分杰出人才安居、领军人才安居、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等几个层面(注: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认定,按照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面对在深圳没有购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助的人才群体。
“杰出人才安居”方面,《办法》规定,无房者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针对“领军人才安居”,无房者可以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国家级4800元/月;地方级3200元/月;后备级2560元/月。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也有具体标准: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为一次性发放。《办法》规定,“新引进人才”是指深圳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这些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等条件。
据悉,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201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同时废止。(李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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