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抢闸购车”可上牌了 公证书没到手也枉然(5)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肖烨 2015-01-13 10:32 |
提醒
核发临时车牌就不需做公证?错!
拿到临时车牌的车主应向交警部门查证是否需做公证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有车主已经在车管所办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还要去做公证,认为这不符合政府规定。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该类车主是误将办理临时行驶号牌等同于车管所正式受理。
据悉,根据“限牌通告”第七条的规定,“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不过,对于何种车辆才符合“正式受理”,交警部门昨天进行了界定。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要求,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业务的正式受理应以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计算机登记系统并打印凭证为准。而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界定上,交警部门表示,符合临时车牌的四种情形属于在车辆还未做相关登记业务前,可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情况。通过这一分析不难看出,核发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等同于相关登记业务正式受理。有临时牌照和受理是两回事,对于车主来说,如果市交警局已正式受理办理车牌业务,有临牌的车主就无需公证。如果不是,则需要公证。此外,深圳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则建议,拿到临时车牌的车主向相关部门查证,不要耽误申请公证。
采写:南都记者 林燕德 徐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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