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牌限外”后续:新车上牌未见人潮(4)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肖烨 2015-02-09 10:36 |
驻深单位企业
今起可办理临时通行证
从今天起,根据《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细则》规定,对于符合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将可向交警部门提出办理通行证的申请。
早前,交警部门表示,工作日早晚高峰原特区内限外后,交警部门将对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活动的车辆,可以按照《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细则》办理临时通行证。而根据交警部门安排,从今天起,符合要求的车辆便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在通行证的种类上,分为两类。其中,有效期为6个月的通行证,其办理对象为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和驻深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车牌号牌载客汽车。而对于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他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通行的车辆,则可办理1个月的通行证。
除了早前交警部门提出的几类办理通行证的单位外,在最终的办理细则中,还多出了“其他驻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这一类。
交警道管科科长王乐表示,交警部门将对车辆的行驶证进行审核,在审核中,车辆的车主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相符。“申请时,需要提供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版,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四面电子版,以及申请表格原件,在续办通行证时,只需提供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四面电子版,以及申请表格原件。”王乐说。
而对于如何办理,早前交警部门曾表示,无论是哪一种车辆,都需要经过市级相关单位、展会单位的核定,核定需求后将与交警部门对接完成相关手续。不过,对于最终的细则,王乐则表示,对于一些驻深单位或许有明确的主管单位,但对于一些民营企业来说,由于没有主管单位,因此,在具体申请中,可不用政府主管单位审核。
与此同时,在办理途径上,王乐坦言,从今天起,有关单位可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区或者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交警局交通处道管科502室提交申请材料。此外,还可通过公函形式说明申请办理理由,并将公函转至交警指挥中心。另一方面,还可将申请资料扫描件等发送至pass@ stc.gov.cn进行申请。王乐表示,审核通过后,交警部门将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通行证。
采写:南都记者徐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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