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可以土地入股工业园区
产业项目落地难,困扰着广州各个区的发展。《实施意见》指出,将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方式,将计划指标分配与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任务相挂钩,原则上区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由各区通过综合整治解决。
在集体土地的上市流通上,《实施意见》还表示,将探索村庄建设用地缩减规模入股分红。
各区政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集中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和标准厂房,鼓励综合整治范围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有偿退出,集中入驻工业园区或以土地入股参与工业园区分红。以行政村为单位,综合整治后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缩减30亩以上或缩减面积达村庄原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以上,可由区政府统一考虑入股分红或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也可按缩减面积的10%安排经济发展用地。
连片农用地
可出租转包
《实施意见》提出,广州将加快整治后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分门别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登记,颁发权利证书,做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土地权属的明晰,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改变小农经营模式。广州市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综合整治形成的连片农用地,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出租、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置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部门在制定农业产业化政策、确定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时,要与整治项目相衔接,以农用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政府要建立整治项目立项审核、意愿征求、补偿安置、复垦整理、竣工验收、资金使用、权属调整和收益返还等全流程跟踪管理制度,提倡实行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理代表和农民监理的方式对整治工程实施监管。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年度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综合整治复垦任务的,市政府将对区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链接
公告期间(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8日),公众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 http://www.laho.gov.cn)下载及阅读《实施意见》,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土地规划和耕地保护处反馈意见和建议(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3楼,邮编510030;电子邮箱:411679964@qq.com;传真:8336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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