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决定用2年时间,通过市区两级投入拿出22亿多元,针对“村改居”的社区治安管理、环卫保洁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三项进行补助。昨日,广州市发改委提交的《关于解决“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部分经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此举是为减轻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负担过重问题。
《方案》的实施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6年连续2年,作为一项过渡措施,广州市财政对“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环卫保洁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三项费用进行补助,逐步减轻“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经广州市综治办、市城管委和市民政局会同相关各区摸查测算,预计广州市区两级财政2年共需投入经费22.66亿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称,22亿多元包括“村改居”社区治安所需治安联防人员费用、“村改居”社区清扫保洁费及“村改居”社区新增社区居委会建设费用和新增人员费用。对“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所需治安联防人员费用、清扫保洁费,市、区按3:7比例分担。对“村改居”社区新增社区居委会建设和新增人员费用,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四个区,市、区按5:5比例分担;天河、黄埔两个区,市、区按4:6比例分担;萝岗区由区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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