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房管局再推出10项便民措施 持新证二手房过户(2)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周丽平 2014-10-09 11:16 |
关键词 优化流程
持新证二手房过户可直接到办证大厅交件
在推出的便民措施中明确,持新证二手房过户无需查档,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对于持新房产证(即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号的房产证)的业主,可直接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交件,无需再到档案馆查档。
记者此前在政府网络问政平台上看到市民相关建议,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本只是涉及买卖双方以及房管部门的业务办理,被要求到房产档案馆出具并无实际用处的查档证明,建议房管部门适当优化。而此次推出的便民措施则正中该问政市民下怀。
对于该规定中特别具名的“持新证二手房过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房产交易系统经过升级改造,实现了信息共享,但目前仍局限于新证业主,因为新房产证的相关信息原本就已经实现联网。而对于持旧证的二手房过户,到两年后全部实现扫描联网后也将得以实现。这在规范了二手房过户查档流程之余,也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在便民措施中,简化、标准化业务收件材料;优化二手房过户转绘程序等规定很大程度上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和便于操作。
关键词 人性化服务
查一次档,可开具两份无房证明
在此次推出的十项便民措施中,除了加速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以及优化流程服务市民外,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于无房证明的开具和现场指引咨询上,则体现了部门行政服务的人性化。
在便民措施“查一次档,可开具两份无房证明”中,市民根据自身需要,可以要求房产档案馆一次开具两份无房证明(用于公积金、银行抵押贷款或地税部门减免税等用途),按查询一次标准缴费。
在记者采访中,有初次购房的市民就介绍,由于初次买房,对各项流程并不清楚。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去查档开无房证明,而后被告知地税部门业务又需要,后面公积金中心也需要,不但多次查档收费,来回奔波也很是麻烦。
对此,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正是针对这样的情况,为更好地服务市民而推出这个措施。而在“两份”的定义上,该负责人也指出,并不是一定要局限于两份,根据市民业务办理的实际需要,两份、三份或者四份都是可以实现,完全以服务对象的业务办理需求为导向。
此外,便民措施中还推出实行部门联合看房,登记、测绘等多部门集中看房,减少企业负担;而加强窗口服务指引,增设查档咨询台则实现多途径指引市民进行业务办理,为不熟悉业务办理的市民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记者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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