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上诉庭昨(13日)展开为期4日聆讯,代表霍震宇的英国御用大律师Richard Todd甫开庭,便申请将聆讯押后1天,以便各房成员对话及达成共识,但其他与讼人均反对。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指,基于和解协议而搁置的诉讼,究竟是暂时或永久搁置,与讼各方均有分歧,除非可达成和解,否则即使上诉有结果,也不能避免日后继续有诉讼,且不知会延续多少年才可圆满解决,林建议聆讯与对话同步进行,以免浪费时间。
《星岛日报》报道,霍英东生前致力发展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单是地皮价值已高达300亿人民币,家族旗鉴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原本持有南沙项目逾25%权益。但97年6月,有荣将一股股份以象征式1元转让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但有荣可于10年内行使回购权,却于07年6月任由回购权过期。原审法官潘兆初去年初裁定过期回购权不包括在和解协议内,故霍震寰没违反披露责任。
Richard Todd陈词指,霍震宇虽得悉一些回购权安排,但不知详情,原审法官没证据裁定南沙项目权益不包括在遗产内。代表房次女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霍英东遗产最值钱部分是南沙项目,霍家委托毕马威调查遗产的数目,并准备了中期报告,因未有最终报告,故原审法官太早依赖中期报告去作出裁决。
代表长房长女丽萍的英国御用大律师Victor Joffe陈词指,原审法官不应依赖毕马威会计师的调查,去裁定已过期的回购权不属遗产,因调查可能有错及有局限。代表霍震寰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希望法庭搁置震宇要求罢免霍震寰出任执行人的诉讼,以便大家尽快执行和解协议。聆讯今天继续。(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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