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需防误伤实体经济
在该项试点获得成功以后,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都提出将认真总结试点情况,还将研究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控管长效机制,尽快将“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在全国推广。
此次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姜大明部长也强调了试点的推广工作。在闲置土地年年清理,而仍有一些硬骨头啃不下去的情况下,经济手段成为一种柔性措施。而对这种经济手段来调节土地用地效率,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
“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中央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但目前,由于税收高、财务成本高,实体经济的日子不算好过。”国土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之尧也提出了他的担心。
“对于闲置土地的治理,首先要分清闲置的原因,是政府原因还是企业自身原因。企业拍到土地后,有很多原因没有开发。土地闲置有不少政府原因,如建设规划没有及时审批,因为修改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发生变更,还有一些拆迁问题,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搬迁难问题。这些问题造成政府在执行土地闲置处理办法时,无法下手。”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对于企业原因而造成土地的闲置和低效问题,可以采用经济手段来调节。”
对于土地的税种设计,党国英建议,“地方税种不能太复杂,将来实行财产税归并,对土地征收财产税。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土地价值高征税基数就大,土地价值低,征税基数就小。土地闲置也要交税,以此调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功能。按照市场价每年评估,一些高地价的地方,企业效率低就呆不住了,可能发生一些转让,让给高效的企业经营。根据土地指标,给地方减免税收的自主权。”
在严金明看来,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一些动态调节。“在划分标准时,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确定动态的标准。以税节地也不是惟一的标准,一些关系民生的企业用地,劳动密集型企业,承担解决就业的职能,都需要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