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创裁前报告裁后报备 管住有钱人有权人减刑假释(3)
来源:金羊网 编辑:肖烨 2014-11-08 10:15 |
典型案例
承诺在惠州矫正 港籍罪犯获准假释
今年广东首宗香港罪犯假释案昨日开庭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范贞报道:昨日上午,今年首宗香港罪犯假释案在东莞监狱内法庭开庭审理,张某最终被获准假释。
因在内地没有固定住所,社区矫正成为难题,不少港澳服刑人员往往很难获得假释。从去年8月下旬开始,省高院在东莞中院开展港澳台罪犯假释试点工作,迄今已有3名香港籍服刑人员获准假释。
现年46岁的张某是一名香港居民,其妻子来自惠州惠城区,育有两个孩子。从1993年起,张某开始在惠州市惠城区某村承包土地,用于养鱼和栽种果树。因被查实骗取了政府征地补偿款共计419万余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据执行单位——东莞监狱反映,张某自2009年12月入狱服刑以来,因表现良好先后于2011年12月、2013年6月对其减刑一年二个月、一年。此次,东莞监狱对其提请假释。
昨日庭审现场,主审法官在听取监狱代表的介绍后,详细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张某表示,自己在狱内的劳动改造是一类一级工,每日工作量是480份,是劳 动量最高级别的。这一说法得到了监狱代表的证实。其同监仓的同改犯陈某也出庭作证,称其工作勤奋产量高,与大家相处和睦,“这人很有礼貌。”
最后陈述中,张某表示,自己已服刑过半,一直在悔恨中改造,如今父亲身患血癌,他希望能多点时间陪陪老父亲,“找份工,和一家好好团聚过日子”。
最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裁定准予假释。不过,因为要办交接手续并等待当地社区工作人员接收,其还要在监狱等待约一周。
据了解,东莞监狱集中关押了千余名港澳台服刑人员,但真正能获得假释的并不多。东莞监狱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中张某与其家人长期居住在惠州惠城区,此次其亲哥哥及妻子为其提供假释担保并监管,保证其在惠州当地接受社区矫正。
据介绍,在假释期间,张某不得回港,亦不能未经批准离开当地;由于仅有假释裁定书并没有相关身份证明,因此需要入院或办理其他必要事项,须由社区矫正机构协助开办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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