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将全面核查外来人口信息 相关方不登记信息将受罚
来源:新华网 编辑:肖烨 2014-11-26 09:32 |
新华网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陈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25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广州市将从今年11月至明年5月,全面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按照新规,若外来人口不作相关登记,出租方、中介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相关方都将受到处罚,最高处罚将达1万元。
为进一步摸清来穗人员底数,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用近半年的时间,会同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国土房管等多部门,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全覆盖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
为此,广州市政府于近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向来穗人员、房屋出租人(代理人)、用人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来穗人员居住登记的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和说明。新规要求,非本市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等一系列对来穗人员信息登记的规定。
新规还规定,出租屋主、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按时报备外来人口租住信息将面临处罚,最高处罚达1万元。如出租屋主(包括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屋主)在3个工作日内不报送来穗人员基本信息,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或者流动人口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对于中介机构等将最高处以1万元的处罚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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