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军遗留化武销毁作业启动 埋藏约33万枚(图)(5)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肖烨 2014-12-01 09:16 |
谈判多年
哈尔巴岭并非敦化唯一的毒弹埋藏地。在敦化市西北14公里的秋梨沟明川村,也有一个日遗毒弹埋藏坑,该坑长5米,宽4米,深4米,内埋从敦化市北部搜集的废毒弹3万余发。
赵聆实撰文称,虽经多年搜集、处理,但因日军遗弃的毒弹数量大、面积广,至今仍不能将毒弹全部清理出来。“可以肯定地说,埋藏在哈尔巴岭废弹沟的毒弹只是日军遗弃在敦化的毒弹的一小部分。”
对于日遗化武,集中深埋并非万全之策,只有彻底销毁,才能解除其对人和环境构成的严重威胁。
资料显示,早在1959年、1960年,中方就分别在黑龙江尚志市和富锦县,分别销毁20余万发和10万发日遗化武。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中方就向日本发出照会,通报中国境内的日遗化武问题,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妥善处理。但日方消极应对,甚至公然否认侵华期间遗弃过化学弹剂。此后多年交涉,日方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
1997年4月29日,中国、日本等159个国家签署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1999年,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根据《公约》及《备忘录》约定,日本应在2007年4月前销毁遗弃在华的全部化学武器。日方虽派人赴中国调查、挖掘回收化学武器,但迟迟未启动销毁工作。
2006年7月,在接到日本申请后,国际禁化组织同意日本将其销毁时限延长5年至2012年。外交部化武办时任主任刘毅仁称,截至当时,“所有已经发现并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这一年,黑龙江《生活报》披露称,中日两国将在哈尔巴岭筹建大型化武销毁设施。直到昨天正式开始销毁作业,筹建历时8年。
《参考消息》曾转载2011年9月18日日本《东京新闻》的报道,当时,一栋管理楼已经竣工,距此不远处便是挖掘和回收炮弹的区域。
“这里共有两个埋藏着炮弹的大坑,一号坑面积约300平方米,二号坑约190平方米。3次试挖调查的结果显示,炮弹的埋藏深度约为7米。大坑周围是一些正在建设的设施,乍看之下和普通工地并无二致。前方还有一片施工现场,是安放销毁炮弹处理设施的用地。处理设施通过爆破和加热等工艺实现炮弹无害化。”报道称,核心处理设备在日本制造完毕后运来。
在哈尔巴岭销毁设施建前成,日方已用移动设备进行销毁作业。
公开报道显示,中方协助日方在中国各地进行了200余次确认调查和挖掘回收及鉴别包装作业,共安全回收保管日遗化武5万余枚(件)。2010年9月和2012年12月,中方协助日方分别在江苏省南京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了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销毁上述两地及其周边地区回收保管的零散日遗化武37000余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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