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避难层常被违规使用?福田此后有标准治理(3)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肖烨 2014-11-11 10:54 |
措施
设避难层管理标准
填补国家法规空白
根据福田区公安分局确立的新标准,高层公共建筑将按照卓越世纪中心样板来建设。首先要在一楼大堂明显位置标明避难层所在楼层的位置,并应与其他楼层有明显区别,不能通过电梯直达;同时超高层建筑应该在一楼大堂的宣传栏、公告栏或者电子宣传显示屏内对避难层的功能、作用进行相关的消防法规宣传。
例如卓越世纪中心四号楼,如今在一楼大堂标牌就已明确标出了避难层位置,分别位于16层和31层。在位于第16层的避难层,记者看到,这里的地面上印上了黄色的大标识,写着“避难层 禁止占用”的字样。在避难层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也在地面涂刷了醒目的疏散标识。
卓越世纪中心避难层的楼梯间和前室的墙面,与其他楼层涂刷的颜色也有所不同,通道处都贴上了明确的引导标识和路线。“今后福田区其他的高层公共建筑也都必须按照这一模式进行整改验收,并且今后每个大厦的这些避难层的设备,都必须有专门的物业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维护。”钟鸣说。
消防还建议说,由于当前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避难层的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条文欠缺,因此建议该法在今后修订的时候,能够增加关于避难层标识设置、宣传普及等条款。“和国外相比,国内避难层知识宣传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应当从源头开始强化这项工作。”
此外,记者还从相关部门获悉,此前上述规范只是明文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而超过100米的超高层“住宅建筑”,是否要设置避难层则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不过,明年5月起即将实施的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要求,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今后同样也需设置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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