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地铁站倒地亡 深圳地铁被判赔女白领父母31万元(2)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肖烨 2014-11-27 09:50 |
一审结果:法院判地铁担责三成
地铁站内的监控录像记录下梁娅从倒下到被宣布死亡的全过程。2月17日,梁娅在10时29分倒下后,有7位市民从旁经过,有的看了看就走了。10时 32分,一男一女两市民走到出口后又折返回到梁娅身边,俯身查看,男子返回地铁站内通知地铁工作人员。10时35分,地铁两工作人员赶到,两人在旁边守 着,没有采取急救措施。11时04分,在梁娅倒下半个小时后,民警赶到现场。随后,地铁工作人员和民警一起在旁边等候。11时18分,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发 现梁娅已经死亡。
今年6月,梁娅父母以“未尽安保、救助义务致人死亡”为由将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急救中心告上法庭。9月19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 案。家属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约105万元人民币。此外,家属还要求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昨日上午,福田法院对此做出判决。家属及地铁公司负责人均未出席,只有双方律师在场。法官宣读了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地铁集团对于死亡结果负有一 定的责任,酌情确定责任比例为30%,被告急救中心在履行其职责中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判决被告地铁集团赔偿原告何某某、梁某某 311477.55元。
从开庭到宣判结束只有十几分钟。散庭后面对记者时,双方律师都表示不便发表看法。
地铁回应:是否上诉还有待研究
昨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深圳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还不太清楚判决的结果,不便发表看法,将由集团与律师进行商议后才能确定是否上诉。
根据地铁集团提交给法院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卡》,被告地铁集团对其员工进行了包括“急救培训”在内的安全教育培训。《深圳地铁乘客伤亡事故处理实 施细则》第5.1.3条规定:“车站对伤势轻微的伤者(如有较浅的刮、划伤、碰撞伤痕等)进行简单的救助,若伤者需要可协助拨打120急救电话。伤势严重 (如有较大伤口流血不止、昏迷等)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就近医院,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地铁公安介入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明原因是否能上前施救,这个无法确定,一切处理结果交由司法判决来决定。”据了解,事发地铁站配备了持证上岗的14名员工、设置了60余处摄像头、制定了半点巡视制度等安全保障措施。
在公开审理时,地铁集团代理律师曾表示,梁娅的死亡属于突发疾病,并非地铁的原因导致。地铁集团作为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安保义务主要是采取措施保证 地铁的运行和相关设施的安全,其安保义务是有限的,“在发生梁娅倒地事件后,被告采取了措施,已履行了合理范围的保障义务。地铁站工作人员的谨慎不能被视 为不作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