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广东商务厅送审稿)开始在广东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贸区获批之后,广东首次全面公开“一区多园”的管理协调机制。
不同于最早的上海自贸区,第二批获批的广东、福建、天津以及扩容后的上海自贸区,都存在“一区多园”情况,这些片区之间如何协调互动,颇受外界关注。
广东方案提出,广东省将成立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同时各个片区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这些片区管理机构虽为所在市政府派出机构,却将可行使省一级管理权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第二批自贸区中,广东最早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月15日,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开幕,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说,今年广东最大的改革,是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他要求,“要找到着手处,迅速做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马上动手,走在前头。”
另据了解,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日前公开表示,广东自贸区预计将于2月26日或2月28日正式挂牌。
统筹管理 分级负责
按照目前公布的送审稿,广东自贸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希望既有利于合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利于各片区独立自主运作。
具体而言,广东将设自贸区省级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制定自贸试验区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统筹指导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
承担领导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是广东省政府设立自贸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订自贸试验区法规,建立健全法规体系,指导各片区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工作;研究拟订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等任务。
鉴于南沙、前海、横琴三大平台作为国家级新区,已经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送审方案中提出,要依托现有的管理架构,设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作为所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属地范围内的自贸试验区具体事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尽管此前三大平台已陆续获得多项省级管理权限,但此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中提出,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片区管理机构行使省一级管理权限的要求,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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