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人申请市法制办对此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确认不合规
实名举报遭国土房管局泄密事件追踪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网挂出通知,宣布1213号文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失效。不久前,一举报人曾申请市法制办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随后得到回复称该文件没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也没有按规定统一下发。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退还合同保治金事宜。如保治金退还白蚁防治企业,如何防治白蚁保障房屋安全成为一个新问题。
红头文件发布违规宣布失效
一起广州白蚁防治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纠葛,最终引发一系列举报、上访、官司事件,其中一企业负责人发现穗国房字〔2010〕1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213号文)是违法下发文件(详见南都1月21日和1月23日相关报道),并得到广州市法制办的审核确认。
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请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申请的复函>》(穗府法函〔2014〕2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1213号)已无效。请各相关单位、企业继续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自身市场行为,切实保持白蚁行业秩序的稳定。”时间落款为1月23日。
另一份文件还在申请合法性审查
据了解,1213号文是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2010年8月31日下发的,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白蚁防治单位及从业人员准入管理、抓好白蚁防治单位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规范白蚁预防工程备案、加大白蚁防治工程包治费监管力度、落实房屋白蚁预防措施、加强白蚁防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做好白蚁防治信息公开工作。
陈善洪认为广州市实行白蚁防治企业资格准入制度的依据之一就是1213号文,但违反了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他通过律师向广州市法制办申请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获得这样的回复:1213号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也没有按规定统一下发。因此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也有权拒绝执行。
事实上,1213号文的发文依据是《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虽然1213号文失效,但对整个行业并无实质性影响,因为1213号文中所强调的具体内容,均来自《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目前该规定依然有效,但陈善洪正在向省、市法制办申请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部门专家介绍,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业资质的认定需由法律作出规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则是以广州市政府政府令的形式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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