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执行房贷新政 首套房贷利率未明显松动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周丽平 2014-10-11 10:43 |
国庆长假前,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预示房贷新政即将开启,节后各家银行也纷纷开始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南方日报记者10日获悉,继周四建设银行率先发文执行新政后,其他各家银行也陆续出台针对央行房贷新政的执行方案,“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视为首套房”的新政策已正式开始执行。
银行
还清再贷算首套 总行细则待出台
周四,建设银行率先出炉房贷新政策执行细则,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建行总行表示,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中国银行10日也宣布,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银监会通知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新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行表示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但并未作出具体限定。
农行广东省分行日前也回复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已于国庆节后首个工作日正式执行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即两套房以内,还清贷款再贷算首套,但利率尚等总行明确,目前没有调整。
股份制银行则行动稍微滞后,业内人士分析称,各家银行也在观望业内的执行情况。招行广州分行表示,细则待审批流程结束后执行,对于广州限购地区,名下没有房贷的,按照央行政策执行,首付三成,利率待定。但对于从化、增城等不限购地区,政策待定。
“监管部门已于2014年9月30日下发文件,但目前总行细则尚在加紧出台过程中,国庆前总行已口头通知各分行可按新政要求执行。申请材料方面,需提供房屋套数的查询材料。”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除此以外,光大、华夏、邮储银行等网点客户经理均表示他们还未收到上级的文件,具体的新政策要等总行通知。邮储银行广州分行的方经理表示,正式通知可能要等两个星期左右,月底应该会出台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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