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放开搞活出版行业
多位作家认为,只有通过调整现行的稿酬征税政策、建立优秀中青年作家保障机制,并加大对纯文学刊物的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建立作家创作的保障体系,进一步繁荣我国文艺创作。
他们建议,尽快调整稿酬征税政策,建立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征税及文字作品定酬政策。当前个税征收中的“工薪所得和劳务”基本上是每月收入,而作家的稿酬不是每月收入,除中长篇作品外大多数中短篇作品每次收入仅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十几元、几元,而且文学创作个体性强,缺少保障条件,很少社会投入,应当与普通劳动区别开来,其所得税负不宜按月收入来确定。
因此,相关立法部门应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题听证会,针对当前的稿酬水平、作家收入等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文学创作作为高智力劳动的特殊性,加快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款修订进度,适度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其中,一是参照当前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月的标准建立同步增长机制;二是根据作家创作实际建立分层次区别征收的税收体系。
同时,还应为中青年作家提供更多保障,健全作家成长机制。相关部门可以成立专项资金,对中青年作家及其作品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优秀作品可享受稿酬及获奖奖金免税政策。
此外,应进一步扶持文学刊物及文学类作品的出版发行。对纯文学刊物、纯文学作品的出版及文学网站加大扶持力度,可以通过政府财政保底,部分减免税收,整合文学刊物资源、建立优秀作品刊发奖励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办刊办网站等办法,为优秀文学作品建立更通畅的刊发渠道。同时健全文学作品稿件刊发体系,逐步取消一稿一投制,对于一些刊物转载文学作品而应加大惩罚力度。
出版界业内人士则认为,简单提高稿费标准并不能保证作家稿酬提高,因为出版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其所能支付的稿酬水平。当前出版行业正面临调整期,应当加快推进行业改革,促进行业放开搞活,提升行业效益,才能从根本上打牢提升作者收益的基础。
【作者:杨一苗 杨绍功】
(编辑 李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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