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新闻网1月17日讯(记者 张启伦 刘永忠)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在济南召开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分别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通信行业防范治理通讯信息诈骗、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等工作情况。
据悉, 2016年,山东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5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82名,同比分别上升474%、247%。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全年共配合公安机关查获“黑广播”474台(套),其中“黑广播”直接干扰民航通信案件6起。去年以来,全省通信企业共核查语音专线6997户,关闭347户;核查400号码84975个,关停44421个,封堵恶意程序网址7958个。
多部门协同,构建“一体化”打防体系
为有效应对持续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省公安厅根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部署,积极会同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紧盯实战需要,推动省反诈骗中心转型升级,积极打造实战指挥型反诈骗中心。公安、电信、金融部门工作人员全面进驻省反诈骗中心,接入业务专线,引进资源权限,实现“现场会商快速反应、诈骗电话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案件侦办快速启动”的实战目标,信息流处置能力、资金流查控能力和系列案件攻坚能力明显增强。各市公安机关牵头建成反诈骗中心,县级公安机关组建专业队,全省形成横向贯通、纵向顺畅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体化格局。
强化反制,防范电信诈骗“关口”前移
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引进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防范系统,对打入我省的诈骗电话全力开展封堵拦截,信息处置、线索发现和技术反制能力水平大幅提升,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自年12月份以来,全省拦截诈骗电话达2000余万个,封堵关停电话20余万个,封堵钓鱼网站377个,发送提醒短信75万条,成功劝阻323名群众上当受骗。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槐国栋介绍山东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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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止付,切断犯罪“资金流”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报警后,第一时间将涉案信息录入侦办平台,开展紧急止付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银监局的配合支持,与驻鲁的79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实现24小时快速查询、冻结等应急响应。去年11月以来,全省成功止付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冻结资金1亿余元,最大限度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集群作战,构建攻坚“火力点”
省市反诈骗中心充分发挥实战指挥职能,认真梳理汇总新发案件信息,从作案手法、发案地域、涉案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对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研判串并,梳理出一批系列案件,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串案集群战役,部署相关地市成立专案组,多警种合成作战,奋力攻坚。2016年10月以来,省公安厅直接组织发起23串案件集群战役,截至目前,已成功突破20串,抓获犯罪嫌疑人177名,破获案件660起,查封冻结资金4100万元。
全链条打击,斩断黑灰产业触手
全省公安机关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严厉打击“伪基站”、制作木马病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买卖银行卡、POS机套现等“上下游”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斩断黑灰产业“触手”。积极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和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不间断地开展联合行动,查扣“伪基站”设备412台,打掉“伪基站”违法犯罪团伙133个,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90名;查扣“黑广播”设备558台,打掉窝点411个,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78名。2016年11月,会同人民银行部署开展打击盗刷银行卡犯罪“云端2016”战役集中行动,共立盗刷银行卡案件30起,破获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缴获涉案银行卡455张、身份证189张,涉案金额1386万余元,冻结资金40.81万。青岛公安机关发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集群战役,打掉以林某豪为头目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收缴涉案银行卡115张、身份证67张;潍坊破获陶某勇等盗刷银行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采取强制措施22人。
近期高发诈骗手法提醒
春节即将到来,犯罪分子也在紧盯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根据省反诈骗中心掌握情况,近期三类案件比较突出:
一是网络购物类诈骗易发多发,发案数占总量的17.3%。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利用群众贪图便宜的心理,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带有木马病毒的虚假链接,一旦点击就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二是网络兼职刷单类诈骗呈上升趋势,发案数占总量的15.5%。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刷单兼职信息,在施以小利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缴纳兼职保证金并不断投入资金,诈骗得逞后,立即将受害人拉黑并消失。在校学生和低收入青年参与刷单被骗的情况非常突出。
三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危害性大,造成损失数占总损失的18.7%。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发布虚假通缉令,通过恐吓威胁手段,要求将全部资产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许多受害人因恐惧转款,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