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26日下午开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议程。在今年这个特殊的两会里,广东法院如何全力为经济领域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6日,两会新闻中心安排中外新闻社记者以文字方式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东代表团
(中外新闻社 中外新闻网记者 韦燕 马晓忠)5月26日下午开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议程。在今年这个特殊的两会里,广东法院如何全力为经济领域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6日,两会新闻中心安排中外新闻社记者以文字方式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记者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何举全省法院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未来将如何把服务和保障大湾区建设作为引领全省法院工作的‘纲’?”
龚稼立代表谈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机遇,也是广东法院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三地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进入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多。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4月底,广东各级法院共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12585件(2019年10604件,今年1-4月1981件),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1161件(2019年849件,今年1-4月312件)。
去年,广东法院先后出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强调要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围绕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纠纷解决和规则衔接互认等重点工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龚稼立代表在回答“新形势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何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时谈到,在加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广东法院强调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强化“六大保护”。确立了加强人身安全、公平交易、财产制度、知识产权、创业就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目标,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二是强化规则衔接。进一步健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发布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和典型案例,探索创设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推动诉讼规则对接。三是强化纠纷化解。支持深圳前海法院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自贸区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港澳籍特邀调解员,促进跨境商事纠纷化解。四是强化合作交流。广东高院与香港律政司签署了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共同组织粤港澳三地法官模拟法庭进行交流研讨,广东法院在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葡语国家法官研修班等大型司法交流活动,邀请来自香港、澳门的法官、律师和法学家参加研讨。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抓好行动方案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网上跨域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远程联动办理,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深化大湾区内地城市群诉讼服务全面升级。二是出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引,进一步简化三地民商事诉讼主体、诉讼证据认定手续,提高涉港澳民商事纠纷诉讼效率。三是推动大湾区跨境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跨境投资、经营、就业等司法解决机制建设,加大跨境执行联动力度,进一步加强区际司法合作。四是开展常态化三地法律研讨和培训机制,共同推进加大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跨界破产等领域司法保护力度。五是准确把握深圳法治建设的示范定位,优先部署重大司法改革试点任务,为推动发挥“双区驱动效应”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司法不廉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司法人员身上,却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司法机关的态度是:对司法不廉“零容忍”,一旦发现就迅速依法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近年来,广东法院特别强调要深化司法公开改革,认真接受监督,把审判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发布裁判文书492.6万份,直播案件法庭审理31.8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